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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方强:七年公益路

   

 

  在南京中山陵脚下,有一家名叫“天下公”的反歧视公益机构,这个机构的发起人叫于方强。从2005年开始,在七年的公益之路中,于方强运用独特的管理经验和理念,与所在的团队一同在反对各种社会歧视的公益活动中取得了不凡的成绩。

  于方强成长在江苏苏北的一个城市,从小生活在建筑公司大院里,父母都是普通职工。

  小时候,于方强在同辈人看武侠小说的时候,他却在翻阅经济学著作。他从小想报考经济学专业。可是,阴差阳错,高考时他被调配到了法律专业。

  在大学里,于方强表现出极强的社团管理能力,不少学生社团争先恐后想挖他去当组织者,他却一一拒绝。那时候的于方强,已经开始对公益领域感兴趣,并在网络上搜索了解一些社会上的公益慈善团体。

  从大二开始,于方强开始了校外的社会公益活动,那一年他加入了一个帮助失学儿童的公益组织——河洛志愿者协会。

  对于公益活动,于方强很是上心。大三的那个“十一”长假,于方强在校园网上发帖,征集“义士”,一起骑自行车在洛阳周边的山区村寨奔波5天,为那些帮助贫困学生的热心人进行实地调查,寻访周边的失学儿童。这次调查活动经费自理,全靠自行车的两个轮子骑进深山,寻访山村的失学孩子们。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次调查活动成功后,于方强在河洛志愿者协会创立了助学和支教项目,他负责在学校招募暑期支教义工、培训、组织下乡、汇报等工作。半年的时间,他由一名普通的会员变成了志愿者协会的理事。至今,这个协会依然保持助学支教的传统。

  2007年,于方强大学毕业。当时,他在网上看到一个总部在北京的公益机构在郑州的办事处要招收法律助理,要求必须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于方强立刻投了简历,被成功录取。

  一到这个公益机构,他就对机构的制度、工作流程进行了缜密的思考和研究,提出了不少问题。当发现机构的工作流程没有人负责,他又主动承担起起草工作流程的工作。除了帮助机构完善制度,他还利用自己专业的法律知识,对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法律培训。很快,于方强对工作的尽心尽责和出色的洞察力赢得了大家的信任。

  在这个机构工作期间,他们处理了诸如反对乙肝歧视等一系列反歧视的事件。每当遇到这类事件,于方强都会充分动员媒体的力量。他们把这些案件的前后脉络整理出来,写成故事,寻找亮点,然后推荐给记者,吸引读者的关注。时间长了,机构的知名度越来越大,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提供资助,他们接受处理的救助也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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