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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 有米有丝共兴旺

   

  跳“罗婺神鼓”的女孩们

  耕耘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巴普镇

  陈海汶摄

  1956年,在破除旧社会的民族歧视称谓期间,彝族派代表进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后给出建议,由于“夷族”之称带有贬义(蛮夷),将“夷”改为“彝”,意为房子(彑)下面有“米”有“丝”、有吃有穿,象征兴旺发达。此后,“夷族”改为“彝族” 。

  彝族,源于汉史记载中的“西南夷”(西南少数民族的统称)。根据《彝族源流》《西南彝志》等书记载,彝族自称“尼”,古代汉语“尼”发音为“夷”,故汉文记载多称“夷”。彝族是中国第六大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中国西南的云、贵、川三省,总人口约900多万。

  彝族支系繁多,有诺苏、聂苏、纳苏、乃苏、聂祖、罗婺、阿西泼、阿细、撒尼、尼颇等自称。诺苏是彝族中最大一支,主要分布在四川凉山地区。各地彝族方言间无法进行直接沟通,但有30%-50%左右的相似词汇,有相似的语法结构。

  民族源自古羌人

  彝族的来源众说纷纭,主要有北来说、南来说、东来说和云南土著说等,学术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北来说。

  据汉文和彝文历史资料记载,彝族先民与分布于我国西部的古羌人有着密切的关系,彝族主要源自古羌人。在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初期,彝族先民活动的中心大约在滇池、邛都(今四川西昌东南)两个区域。在这些地区居住着称为“邛都”“昆明”“劳浸”“靡莫”和“滇”等从事农业或游牧的部落。彝族先民定居西南后,不断与其他民族融合,如古代南方的濮人后裔就有许多成为了今天的彝族。

  大约在2000多年前,彝族先民已经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据彝文典籍记载,彝族的祖先“仲牟由”有6个儿子,这6个儿子就是彝族尊称的“六祖”。“六祖”为武、乍、布、默、糯、恒六个支系的祖先。根据贵州彝族水西土司安氏世传的父子连名谱系,自仲牟由至清康熙三年(1664年)的水西土司安坤,历传85代,由此上溯,“仲牟由”约为战国初期人。

  公元8世纪,云南哀牢山北部和洱海地区出现了六个地方政权,史称“六诏(六王)”。783年,皮罗阁统一六诏,建立了以彝族为主体,包括白、纳西等族在内的“南诏”奴隶制政权,并由唐朝册封为“云南王”。937年,封建制的“大理政权”取代了因奴隶和农民起义而崩溃的“南诏”。

  13世纪后,“大理”“罗甸”相继被元朝征服,并设置路、府、州、县和宣慰司。元末,云南许多彝族地区封建地主经济迅速发展,但在一些地区领主经济和奴隶制残余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明代,在彝族地区兼设流官、土流兼治和土官三种官职,对彝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显著的促进作用。清代实行“改土归流”,加强了对彝族地区的直接统治,从而使大多数彝族地区的领主经济解体,封建地主经济进一步发展。

  六地服饰各不同

  彝族支系繁多,居住分散,自然环境复杂,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其服饰在质地、款式、纹式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大体可根据凉山、乌蒙山、红河、滇东南、滇西、楚雄六个彝族聚居区分为六大类型。

  凉山彝族传统服饰,男女皆穿右衽大襟衣,披擦尔瓦、披毡、裹绑腿,平时跣足,冬天穿麻鞋。男子头缠中髻,不同次方言区的样式不同,左耳戴蜜腊珠、银耳环等饰物。男裤在北部方言区根据不同的次方言有“大裤脚”“中裤脚”“小裤脚”之别。妇女着百褶裙、戴头帕,生育后可戴帽或缠帕,喜佩耳饰、手饰,戴银领牌。传统衣料以自织自染的毛麻织品为主,传统色彩为黑、红、黄三色。图案纹饰多为鸡冠、羊角、火镰、蕨草、窗格等动植物和生活物品。

  乌蒙山彝族服饰,男女均为青、蓝色大襟右衽长衫或短衫,长裤,缠黑色或白色头帕,系白色腰带,着绣花高钉“鹞子鞋”或“鹰头鞋”。男子服饰无花纹,披羊毛披毡,女子服饰领口、袖口、襟边、下摆均饰彩色花纹组合图案。

  红河地区彝族男子服饰多为对襟、短衣、长裤。妇女服饰款式多,既有长衫,也有中长衫和短装,大多外套坎肩,系围裙,头饰琳琅满目,尤喜以银泡、绒线做花为饰。图案以自然纹为多,几何纹次之。

  滇东南地区彝族女装款式为右襟或对襟上衣、长裤,个别地区着裙。男装为对襟衣,外套坎肩,着宽裆裤。服饰工艺有挑花、刺绣、镶补、蜡染等。

  滇西地区彝族妇女多为前短后长的右大襟衣,下为长裤,系围腰,套坎肩。巍山、弥渡两县妇女佩戴羊毡裹背。男子着右大襟长衫、羊皮坎肩、宽裤脚,头包青帕。楚雄地区彝族女装为右大襟短衣和长裤,少数地区上着对襟衣,下着花裙。工艺以镶补、平绣为主,图案多为花卉。

  禄劝、寻甸等地妇女的盛装是古老的贯头衣,这种服饰前短后长,宽大无袖。男子服饰为对襟小褂,披羊皮褂,长裤,还保留有着火草布、麻布衣的习俗。

  彝族饮食待客习惯

  彝族主食型食物为土豆、玉米、荞麦、大米等,副食型食物有肉食类、豆类、蔬菜类、调料类、饮料类,肉食类以牛、羊、猪、鸡为主。豆类有黄豆、胡豆、碗豆等,黄豆的一种食法彝族称为“都拉巴”,即将黄豆磨成浆,连糟加酸菜煮吃。调料类主要采集三种野生植物,一为“哈拉古”树叶,一为乔木“穆库”的根和花,一为草本植物“切批切克”的根,均有奇特的香味。

  凉山彝族喜吸兰花烟,其它地区彝族喜吸叶子烟。许多彝族地区有饮茶的习惯,茶从汉区输入,但也有自种的,如贵州水城玉舍一带彝族就擅长种茶,饮前将茶放在一个小罐中烤香,而后再放水煮开食用,称为“烤茶”。

  彝族民间素有“打羊”“打牛”迎宾待客之习。凡有客至必杀牲,以杀牛为贵,羊、猪次之。彝族谚语说“汉人贵在茶,彝人贵在酒”“有酒便是宴,无酒杀猪宰羊不成席”。在杀牲之前,要把活牲牵到客前,请客人过目后宰杀,以表示对客人的敬重。酒是敬客的见面礼,在凉山只要客人进屋,主人必先以酒敬客,然后再制作各种菜肴。彝族的酒主要有坛坛酒(又称咂酒)、桶酒、水酒等。

  待客的饭菜以猪膘肥厚大为体面。吃饭中间,主妇要时时关注客人碗里的饭,未待客人吃光就要随时加添,以表示待客的至诚。吃饭时,长辈坐上方,下辈依次围坐在两旁和下方,并为长辈添饭、夹菜、泡汤。

  独特有趣的风俗

  “左脚舞” 彝族左脚舞有1000多年历史。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已有左脚舞最早的文字记载。传说很久以前,世间有条恶龙造成洪水危害。彝家人在勇敢青年阿里和阿罗带领下向恶龙开战。恶龙见势不妙,逃回龙潭。人们把事先烧红的栗炭往潭里倒,又抬石头、挖泥土,把龙潭填平。还怕夯压不紧恶龙翻身,就在上面燃起篝火,边唱边跳边跺脚。三天三夜后,恶龙终于死了。为了庆祝胜利,彝家人用恶龙的头、皮、骨、筋制成月琴,聚到一起跳脚弹琴,口唱左脚调“阿里罗”以示纪念。

  农历三月二十七至二十九,云南易门县绿汁镇各彝族聚居区的群众都要组织大规模的左脚舞会。那3天,到处都是身着鲜艳彝族服装的彝族男女,到处响彻月琴声调子声,大家不管是否相识,拉起手,跳起舞,彻夜狂欢。

  “姑娘房” “姑娘房”是楚雄彝族特有的风俗。姑娘年满16岁,父母就为她另盖一间小草楼,让其单独在其中过夜,而年满20岁的男青年,可以在夜晚爬上心爱姑娘的草楼谈情说爱。他们在一起吹响篾,对调子,互诉爱恋之情。一旦爱情成熟,男女双方只要征得父母同意就可以结婚,父母一般不会干涉儿女们的选择。

  云南小凉山彝族的婚礼相当别致。结婚时,男方要备马,携带酒、布、肉、荞面等礼物去迎新娘。女方村里的姑娘,使出浑身本事向迎亲的客人泼水,捉住拼命戏乐。送亲的人全要男子,新娘至男方门前,要到太阳落山方可进门。进门前,由一人托着装有羊肉、荞粑粑和酒的木碗,在新娘头上绕一圈,以示婚后生活富裕。然后,新娘由表兄弟背进屋去。

  “跳菜” 它是云南无量山、哀牢山彝族民间一种独特的上菜形式和宴宾时的最高礼仪,是舞蹈、音乐与杂技完美结合的历史悠久的传统饮食文化。宴宾时,通常用方桌沿两侧一溜摆开,宾客围坐三方,中间留出一条“跳菜”通道。三声大锣拉开“跳菜”序幕,大锣、芦笙、三弦、闷笛、树叶等民乐齐奏;在姑娘小伙“呜哇哩——噻噻”的吆喝声中,只见顶着托盘的彝家男子双手拱揖,脚步忽高忽低,忽急忽缓,另一个人头顶和双臂各撑一菜盘(共24碗)紧随其后入场。他们和着古朴纯厚的民乐协奏曲,脸上做着滑稽怪相,跳着歪来扭去却又轻松优美、流畅连贯的舞步,一前一后登场。两位手舞毛巾的搭档则怪态百出,形如彩蝶戏花般忽前、忽后、忽左、忽右地为其保驾护航。一对托菜手要上菜4桌,搭档把32碗菜摆成回宫八卦阵,每碗菜都像一粒“棋子”,丝毫不乱。

  火把节 彝族的狂欢节,一般在农历六月二十四至二十六晚上举行。人们身着盛装,集中在村寨附近的平坝或缓坡上,唱歌、跳舞、赛马、斗牛、斗羊、摔跤、选美。早晨杀牲祭祖,晚上举着火把在庄稼地里转悠,意为烧死害虫,祈求丰收。

  歌舞说唱传文化

  彝族人民能歌善舞,音乐有歌舞音乐、口弦音乐、吹叶子音乐,其中各有许多曲调,如爬山调、进门调、迎客调、吃酒调、娶亲调、哭丧调等。有的曲调有固定的词,有的临时即兴填词,各地山歌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彝族舞蹈也颇具特色,分集体舞和独舞两类,其中多为集体舞,如“跳歌”“跳乐”“跳月”“打歌舞”和“锅庄舞”等。动作欢快,节奏感强,通常由笛子、月琴、三弦伴奏。

  月琴是彝族最喜爱的乐器之一,普遍为两根弦,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口弦是用竹质、铜质制成形状像竹叶的簧片,在中间有一簧舌,靠控制呼吸来调节音色;“玛布”是彝族独特的乐器之一,其吹奏特点是利用鼻孔吸气,让鼓腮连续不断送气,可模仿婴儿啼哭,鸟雀鸣唱;葫芦笙和唢呐,多用于吹奏彝族民歌和曲调。

  彝族的歌曲有史诗歌、情歌、喜歌、风俗歌——内中又有喜酒歌、叫魂歌、送鬼歌、巫师调等多种曲调。从名目上分,歌曲有俄、雅、左、格等。“俄”是唱的意思,可在各类场合中演唱,气氛较为轻松随意;“雅”是一种独唱山歌,演唱者一般为男女青年,多为触景生情;“左”是婚礼歌,在举行婚礼的夜晚,由主客双方各出两名歌手边舞边唱;“格”是一种悼念死者时或祭祖活动时的规定动作,毕摩用酒或水浇到烧红的烙铁或炭块上,同时念念有词,将需要供奉的祭品或需要解除的东西在升腾的水蒸气中晃一下,有时候是中邪的人从浇过水的烙铁或炭块上跨过,意为消除物或人身上不干净的东西。所念的词非即兴创作,有许多世代相传的手抄文本,视不同用途择而颂之;“毕”指彝族毕摩在进行宗教活动时念诵经文。

  流传在红河地区的“四大腔”(海菜腔、山药腔、五山腔和四腔)是深受当地群众喜爱的大型多段套曲,多为男女在“吃火草烟”等习俗活动中演唱。它的歌词用汉语,篇幅长大、结构复杂、演唱形式多样,在我国民歌中亦非常罕见。其中海菜腔于2006年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上世纪50年代以来,彝族地区又出现由叙事歌发展而来的说唱“甲苏”和“四弦弹唱”以及音乐源于民歌、歌舞曲和器乐曲的彝剧,使彝族传统音乐焕发新的光彩。

  彝族的民歌音乐存在三个色彩区:四川凉山和云南宁蒗的大小凉山,云南的中、南、北部,贵州六盘水地区和毕节地区。凉山彝族的山歌称“丫”或“丫合”,独用假声或小嗓的高腔唱法,调式常有交替或游移现象。由于过去生产力低下、生活困苦,倾诉悲惨生活、渴望自由的“撒朱合”(诉苦歌)山歌非常多。此外,凉山彝族的叙事歌、婚嫁仪式过程中的“媳谐尼几”(婚嫁歌)以及由“阿冉妞”作为特有歌头词句贯穿的“古朱合”(情歌)等歌种,也很有代表性。其中,意为“妈妈的女儿”的《阿莫里惹》、叙述历史的创世史诗《勒俄特依》等长篇叙事歌,都是彝族民间文学中的杰作。

  (本文由陆培法、杨崇杰采访整理 图片除署名外,均来自《岭上花开 大美禄劝》一书)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由中华人物网编辑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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