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旺角暴乱”暴徒被判监禁9个月
人民网香港10月6日电 今年农历年初二凌晨,百余名激进分子与香港警方在旺角发生严重暴力冲突,导致40余名警员和记者受伤。今天,其中一名暴徒被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定罪名成立,处监禁九个月,并被拒绝保释上诉。
裁判官判刑时指出,被告两次向警员扔水杯是视警员为活动标靶,肆意攻击、目无法纪,犹如暴徒一样,如果轻判会令情况恶化失控,影响警员的人身安全,令警队士气受影响,故判处9个监禁。这是“旺角暴乱”事件中首宗开审及判刑的案件。(吴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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