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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少云烈士之弟起诉孙杰、加多宝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一审宣判

   

据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   (记者罗沙、熊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日对邱少云烈士之弟邱少华诉孙杰、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原告邱少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该公告须连续刊登五日;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邱少华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5月22日,孙杰在新浪微博通过用户名为“作业本”的账号发文称:“由于邱少云趴在火堆里一动不动最终食客们拒绝为半面熟买单,他们纷纷表示还是赖宁的烤肉较好。”加多宝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以微博账号“加多宝活动”发相关博文,并配图片。

法院认为,孙杰发表的言论是对邱少云烈士的人格贬损和侮辱,属于故意的侵权行为,且该言论通过公众网络平台快速传播,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给邱少云烈士的亲属带来了精神伤害。加多宝公司的言论及互动在网络平台上迅速传播,产生了较大负面影响,再次给邱少云烈士的家属造成了精神损害。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来源:人民日报  由中华人物网编辑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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