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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物园原副园长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本报记者黄洁

  从一个普通的公园管理者,变为千万级巨贪;疯狂敛财1000多万元,却不放过1万元“小财”;对80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的解释是,自己倒腾石头、开“黑车”所得——今天上午,这位颇受关注的北京动物园原副园长、北京市陶然亭公园管理处原园长肖绍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上午10时,身着灰蓝色上衣、头发花白的肖绍祥被带入法庭。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4月至2012年6月间,肖绍祥担任北京动物园副园长、陶然亭公园管理处园长,利用其主管动物园基建、110千伏输变电站拆迁、草库拆迁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北京动物园兽舍改造、陶然亭公园玉虹桥改建及休息游廊工程项目中,先向中标、施工单位全额或多支付工程款,要求上述单位开具发票入账,然后要求上述单位返还部分或多支付的工程款、指使下属以动物园职工宿舍厕所和小院的名义向拆迁公司索要补偿、出具虚假委托书、虚开发票等手段,将返还的工程款、拆迁公司申领的补偿款、拆迁方补偿给单位的拆迁补偿款、从公园领取的转账支票等款项,存入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北京田龙飞宇雕刻艺术品经营部账户,予以部分或全部侵吞,所侵占款项共计人民币1400余万元。

  2007年至2008年,肖绍祥利用担任动物园副园长并主管该园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北京诚信双龙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揽北京动物园基建工程方面提供帮助,为此收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尤某给予的好处费10万元。

  截至2013年3月2日案发前,肖绍祥个人财产、支付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部分折合人民币8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肖绍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肖绍祥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亦已构成受贿罪;肖绍祥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又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肖绍祥所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均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鉴于其违法所得已全部追缴在案,对其可酌予从轻处罚。

  据此,北京市二中院作出上述判决。

  本报北京12月19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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