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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原副局长情人 因行贿被判10年半

   

几天前,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涉嫌受贿一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前天,邱春雷的情人曹淑君也在广州中院二审过堂。此前,荔湾区法院曾以行贿罪判处曹淑君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曹淑君今年46岁。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3年间,曹淑君先后挂靠长沙市天某医疗设备贸易有限公司等从事医疗设备的销售活动。期间,在其参与的多次医疗设备招投标过程中,为获取招投标的内部信息而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实施行贿行为,向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贿送现金共计410万元,向花都区卫生局原局长朱启军贿送现金共计45万元,向广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指导所原所长陈勇贿送现金共计41万元。

2011年至2013年间,曹淑君多次通过姨甥王某实施行贿行为,向从化市良口医院原院长陈明贿送现金共计20万元,向花都区卫生局原办公室主任朱志宁贿送现金共计12万元。

二审开庭时,曹淑君说,只送过朱启军15万元,但没有行贿过陈勇和邱春雷,也不认识朱志宁和陈明。(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马英)

 

来源:广州日报  由中华人物网编辑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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