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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神木“房姐”被批捕

   

  本报榆林3月9日电   (记者 倪建军)记者今日从陕西省神木县了解到,陕西“房姐”龚爱爱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3月8日被检察机关决定批准逮捕。

  龚爱爱原任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2013年1月16日,龚爱爱被曝拥有3个虚假户口和多处房产。2月4日,经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当地警方依法对龚爱爱刑事拘留,3月4日,神木县公安机关向神木县检察院提请批捕。此前龚爱爱本人已辞去所担任的人大代表职务。今年春节前,龚爱爱的3个虚假户口均已被陕西、北京警方注销。

  经有关部门调查,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无国家资金和集体资金入股,属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企业法人。龚爱爱系长期合同工,是单位聘用的副行长,非国家公职人员。2012年6月,龚爱爱向单位递交了辞呈。2013年1月2日,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批准其辞职。目前该案正在依法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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