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住“美丽村镇”建设不放松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辽宁省住建厅获悉,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治理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该省“美丽村镇”建设正式启动,也标志省政协关于综合整治农村环境、有效改善村容镇貌、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建议得以有效落实。
近年来,综合整治农村环境、有效改善村容镇貌的问题成为辽宁省政协全会热议的话题,许多委员就此提交提案呼吁,而且呼声一年比一年高。省政协和委员的建议,引起了省政府的重视。2011年辽宁以“环保攻坚惠民”和“环境优美村镇创建”活动为载体,强化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和建设,安排150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和“以奖促治”,使农村环境有了很大改观。
2012年,省政协在深入调查中了解到,全省环境治理许多地方还不尽如人意,脏乱差问题仍然突出,便咬住整治农村环境不放,采取调查报告、提交提案和信息直通车等形式,报送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省政协的建议,再度引起省政府重视,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许卫国为组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采取了“三个一批”措施,即省里抓一批、市里抓一批、县里抓一批。
在今年初的省政协全会上,委员们又趁热打铁,针对全省环境治理还存在一些死角等问题,建议省政府尽快消灭垃圾村和垃圾乡镇;组建农村环卫专业队伍,对农村垃圾实现日产日清;探索和推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方法,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省政协的这些建议,在省政府下发的《意见》中得以充分体现。
据悉,为确保《意见》顺利实施,省政府还责成14个相关部门,对口联系帮扶14个市开展工作。省政府要求,要尽快完成全省农村以垃圾污水和养殖粪便治理为重点的环境治理规划编制;制定全省农村环境治理标准和农村垃圾、污水、养殖粪便等治理设施建设标准。各市、县要组织编制农村环境治理规划,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程丽红 李树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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