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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干部离职有严格规定 人才流出率不到3%

   

人民网北京11月2日电 (记者 杨波)今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官员“下海”问题进行了回应,这位负责人表示,为防范利益冲突,对于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离职有严格和明确的规定,据统计,近年来证监会机关人才流出率平均保持在1%到3%,今年是2.2%,不存在官员密集“下海”的问题。

这位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证监会出台廉洁从政八项要求、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任职回避、公务回避等多项规章制度中,对规范证监会监管干部离职行为,防范利益冲突有明确、特别的规定。按照有关规定,证监会领导干部离职后三年内,一般工作人员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机构任职。

这位负责人特别强调,对于合规总监、督察长、首席风险官这些职务,因为在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中起的作用有特殊性,主要是合规监管、风险管理,不是经营性业务和公司决策层管理性业务。所以,根据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实际情况,监管干部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担任督导公司规范运作类岗位的工作,对提升这些机构合规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有明显作用。因此,证监会工作人员离职后经过批准可以担任督察长、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等职务。

这位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干部、职工离职后,还有一些具体管理措施,比如要签订离职承诺书,强化监督检查,即使离职,涉及到办理公务,即使在回避期满后的行为也有规范管理。证监会的回避规定明确要求,工作人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到监管对象任职的,应当主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为其任职单位及其本人谋求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原职务从事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证券期货业务。自离职之日起一年内,工作人员不得到原单位为其任职机构办理与经营相关的业务。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金融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属于前沿行业,高端和专业人才较多、较集中,客观地说监管机构、市场机构所需要的专业人才具有同质性的特点,确实存在流动的情况。 监管机构、市场机构人才流动是市场发展的自然选择,也是人才流动的必然需求。从世界各国资本市场发展实践来看,保证市场人士和监管人员合规流动也是正常情况。(完)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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