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为什么公开发行范围只限于三种情形
人民网北京12月13日电(杨波)中国证监会13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对公开发行范围进行一定限制主要出于以下考虑:一是市场对优先股风险收益特征的认识需要有一个过程。二是优先股涉及复杂的公司治理安排,要求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结构比较完善,公司治理比较规范。
此外,《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将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工具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以及回购普通股并发行优先股的上市公司列为公开发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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