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峰被称“赌坛先锋”索赔200万 韩炳江向法庭出示相关证据
昨天(23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汪峰诉韩炳江名誉权纠纷案。
4月20日,微博用户@中国第一狗仔卓伟 在微博分享@全民星探发布的题为“【独家】章子怡汪峰领证蜜月会友妇唱夫随”的文章,并写了一个雷人的标题“赌坛先锋我无罪 赌坛后妈君有情”,该博文发表一个月内,便获得了300多万的阅读量。@中国第一狗仔卓伟的博主韩炳江,系南都娱乐周刊主笔、风行工作室创始人。
汪峰认为,韩炳江未经调查、核实,随意在个人微博上对其冠以“赌坛先锋”之名,公然损害自己的人格及形象,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遂将韩炳江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删除涉诉微博,赔礼道歉,并索赔精神及经济损失200万元。23日上午9时,审判长蔡峰敲响法槌。
此案争议焦点:
1、被告在新浪微博发布的“赌坛先锋”是否指向了原告汪峰;
2、如果说指向能够确定是汪峰,“赌坛先锋”这种表述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
3、在第二个焦点里面,如果侵权成立,该如何承担责任。双方对该焦点均表示无异议,被告认可赌坛先锋为汪峰?
双方对“赌坛先锋”一词直接指向汪峰均无异议,争议的重点是“赌坛先锋”四字是否侵权。原告明确,侵权。
审判长:原告方具体陈述一下,涉诉的微博有何地方侵权?
原告代理律师:我们认为“赌坛先锋”是直接的侵权内容。被告发布没有事实依据的侵权微博,并广泛传播,公然损害了原告的形象,降低了社会评价,侵害了原告名誉权,损害后果严重,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但被告代理律师称“赌博先锋”一词不存在贬损意义,相反,还是一种褒义词。
被告代理律师:世界很多国家都认定赌博是不违法的,包括我们国家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先锋”属褒义词,所以“赌博先锋”并无诽谤。所以,被告基于此,说汪峰涉及赌坛,并没有诋毁和诽谤之意。日常生活还有影视作品里也经常出现“赌王”、“赌圣”这类名词,这些词也都是褒义的,所以就“赌坛先锋”这个词本身不含侮辱和诽谤。
对此,被告展示了汪峰多次赌博的证据。
被告代理律师:之前提交的证据一里面,我们可以轻易地搜到汪峰去澳门或者其他国家赌博的行为。而且,汪峰参与的德州扑克大赛已经被相关部门定性为聚众赌博,是违法行为。被告的行为是依法行使作为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和舆论监督权。
原告方表示,被冠以“赌坛先锋”之名,使原告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这是一种诽谤行为。
被告代理人对此不予认可,认为被告是在依法行使公民的舆论监督权,汪峰赌博是事实,不构成侵权。
被告代理人:汪锋先生在国外拉斯维加斯这些赌场进行赌博,从事打牌的活动,是需要换筹码才能进行的。以现金换取筹码,参加比赛的形式,赢取现金、有价证券或其他财物,和从中抽取盈利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赌博。所以我们认为我们用的“赌博”这个词恰如其当,没有任何过分的地方。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均不同意调解,此案将择期宣判。(实习记者陈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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