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存单发行主体由9家扩至102家
大额存单发行主体由9家扩至102家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7月3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扩大大额存单发行主体范围的通知》,决定扩大大额存单发行主体范围,机构个数由目前的9家扩大至102家。
《通知》表示,自大额存单产品推出以来,发行进展顺利,市场反应良好。为进一步推动大额存单市场发展,逐步扩大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现决定扩大大额存单发行主体范围,即由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以下简称自律机制)核心成员扩大到基础成员中的全国性金融机构和具有同业存单发行经验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及外资银行,机构个数由目前的9家扩大至10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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