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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庆洪等涉黑案排除非法证据程序全部结束

   

黎庆洪在庭审现场

  金黔在线讯 因部分被告人在庭审中提出曾受到刑讯逼供,备受社会关注的黎庆洪等人涉黑案庭审从6月18日开始进入排除非法证据程序,经控辩双方三天半的举证质证后,于6月21日下午全部结束。

 

庭审现场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论

  继黎庆洪和黎猛后,法庭从6月19日起对提出受到刑讯逼供的其余25名被告人逐一展开法庭调查。记者在庭审现场见到,控辩双方虽在证据合法性及被告是否受到刑讯逼供等焦点问题上针锋相对,但庭审整体进展顺利,法庭秩序井然。

  在6月19日对被告人李相建进行调查时,控辩双方围绕李相建审前三份供述展开多个回合交锋后,审判长当庭宣布,对于2008年11月10日李相建在侦查机关所作的一份供述,鉴于李相建曾受伤就医,公诉人虽提交证据说明不是刑讯逼供所致,但遭到李相建否认,且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故对该份证据依法予以排除,控方不能在举证阶段出示;其余两份供述不属非法证据,可以在举证质证阶段出示宣读。

  在21日上午的庭审中,在法庭主持下,控辩双方再次对黎庆洪的伤情鉴定结论进行充分的辩论。随后审判长宣布,鉴于对黎庆洪右上肢伤情致伤原因、时间、方式均不能判定,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黎庆洪的伤是刑讯逼供造成的,因此黎庆洪的审前所作供述不属于非法证据排除范围,公诉人可以在举证阶段宣读出示,合议庭将结合被告人的当庭供述、控辩双方的质证意见和其他证据进行综合评判,确定是否作为定案依据。

  在排非程序进行期间,被告人金华虽没有提出遭到刑讯逼供,但是其辩护律师提出对金华审前所作两份供述进行排除,法庭也当即决定对此展开调查。因此,列入排除非法证据程序进行调查的被告人总数由原来宣布的27名增加到28名。

  记者注意到,在整个排除非法证据阶段,至少有8名被告人当庭明确表示没有受到刑讯逼供,法庭决定对这些被告人不再进行排除非法证据调查。对其余被告人则按照有疑必查、有非必排原则逐人逐证进行调查。

  法庭在排除非法证据庭审程序中严格依照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体现了对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尊重。

  从21日下午开始,此案进入举证质证阶段。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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