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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和杀子泄愤

   

  南方日报讯(记者/洪奕宜)和丈夫感情不好经常吵架打架,心情糟糕就把儿子当成“出气筒”,26岁的广东兴宁女子黄某威一怒之下用枕头将儿子活活捂死,自己留下遗书自杀未遂。近日,广州中院二审此案,最终维持原判,判决黄某威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吵架后用枕头捂死儿子

  黄某威和苏某春于2007年在天河一家诊所相识,2008年结婚,第二年生下儿子小明。因性格、生活习惯不合,又怀疑丈夫与其他女子有暧昧关系,夫妻俩的感情长期不和,经常争吵打架。

  2011年4月24日上午,苏某春和黄某威因玩电脑发生争执,继而动手。4月26日下午1时左右,只有黄某威和儿子在家,儿子在睡午觉。黄某威上网看到苏某春的QQ空间有女人送礼物,非常生气,于是打电话给苏某春,两人又争吵起来。

  下午3时多,儿子醒来大哭。黄某威刚和丈夫吵完架,心情很糟糕,见儿子吵得厉害,便从床上拿起两个枕头,一个放在儿子后脑下,一个捂住儿子的鼻和嘴。期间,儿子有哭闹和挣扎,直到儿子没有再哭出声音,她才放开枕头。发现儿子没了呼吸,黄某威大哭,“脑子里一片空白”。

  随后,黄某威打开电脑,写遗书交待身后事。写完后,黄某威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在身上割了几刀想自杀,又尝试用喝洗衣液等方法自杀。

  5时半,黄某威的哥哥看过QQ内容后,立即打电话给妹妹,发现她已关机。黄某威最终被消防人员解救。

  被认定故意杀人罪

  2011年12月28日,广州市番禺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某威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黄某威是担心自杀后儿子会受苦才先将其杀死,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属情节较轻;而且此案是因感情纠纷引发的家庭悲剧,黄某威对自己的行为已悔恨不已,所以在量刑时予以酌情考虑。一审判决黄某威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黄某威提出上诉,认为自己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较轻,请求轻判。

  二审广州市中院查明,黄某威的儿子系外界暴力作用其呼吸道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黄某威因没有调整好与丈夫的关系,双方感情不和,即用暴力手段杀害了其年幼的、不具备反抗能力的被害人,后果严重,应予以惩处。考虑本案是因感情纠纷引发的,并结合上诉人黄某威犯罪的成因、主观恶性,认定属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情形,原审判决均已在量刑时酌情考虑。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者:洪奕宜

来源:新民网-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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