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公司接业务 骗得钱款玩失踪
以低价为诱饵,吸引货物托运人上钩,然后将托运人的货物转包给其他物流公司承运,在合同履行中骗取托运人钱财。近日,经江苏省泗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黎清、吴飞飞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5年10月,黎清、吴飞飞发布了一个虚假的物流公司信息,江苏省泗阳县某电梯公司与黎清等人达成托运协议,约定货到后支付运费1.7万元。在将货物交由其他物流公司托运,并向物流公司索要“回扣”后,黎清“要挟”电梯公司先支付运费,否则就要扣留货物,电梯公司只得支付运费。在收到运费后,黎清、吴飞飞等人立即更换联系方式。经查,黎清、吴飞飞通过同样手段诈骗3次,累计骗得3万余元。
今年1月,黎清、吴飞飞被泗阳县公安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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