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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女高息为诱饵借2.8亿 欠下5千多万被判无期

   

  万元月利息最高可达2100元?这等好事,让不少人心动,纷纷借款给翁某妮。三年间,她借款2.8亿余元,直到资金崩盘,案发后她欠下59416765元。近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翁某妮无期徒刑。

  疯狂借款

  专向熟人下手

  2002年,万某文认翁某妮做干女儿,没想到这个干女儿把他坑惨了。

  2008年4月,翁某妮向干爹开口借钱,说她要做生意、帮企业还贷款。万某文拿出积蓄借给她。两年后,翁某妮让干爹向别人借款来给她放利息。

  几年间,万某文共向他人借了2000多万元又转借给干女儿,加上自有的600多万元,总金额达3000多万元。

  据悉,万某文向他人借款月利息是6%至8%,借给干女儿的月利息是10%至15%。他前后收了约200万元利息。翁某妮出事后,经审计,她还欠干爹3260万元。

  纵观此案可知,翁某妮借款大部分来自亲朋好友。蔡某桡到头来也被翁某妮这位弟媳妇害惨了,被欠了475万余元。

  诱以高息回报

  资金崩盘出逃

  从2008年开始,时年30岁、无固定职业的她,因生意失败,准备东山再起。缺少资金的她,开始借钱放高利贷。

  2008年3月,翁某妮借的第一笔钱是向许某坤借的4万元,月息4000元。因之前欠款,她把这笔钱急忙给填上。后来,因没有本金归还许某坤,她又编造谎言,开始向别人借钱。为了借到更多的钱,她把利息提得越来越高,最后,一万元的利息每月就达2100元。

  翁某妮一直采取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法,恶性循环,直到泡沫破裂。2011年2月20日,翁某妮停止与受害者的联系,次日乘长途汽车前往武汉。2月23日,她从武汉飞往厦门,当日下午,在哥哥陪同下投案。

  大肆挥霍后

  不交代巨款去向

  翁某妮供述,除了支付高利息外,她在2010年5月,有近1000万元在赌场放高利贷被倒了,一直没收回来。同时,她还用这些钱在2010年7月份购买一套75万元的套房,先后购买两辆汽车,并到香港旅游挥霍。

  案发后,警方从她家中搜出12只手表。2011年2月20日出逃前,翁某妮从银行领取了1358800元。归案后,她拒不交代这些钱去哪里了。她只说其中135万元还给了朋友,却不肯透露朋友之名。她唯一的投资是与林某晶合作的。当时,她出10万元与林开了家服装店。后来,翁某妮找林某晶先后借了1.9亿元,案发后,仍欠1800多万元。

  一审判无期徒刑

  还款几乎无望

  近日,中院一审审结此案。法院认为,翁某妮以高利息的方式非法吸收社会上的资金的行为影响了金融资金的流向,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一审判翁某妮无期徒刑,扣押的汽车1辆、电脑主机1台、手表12只、手机2部予以拍卖,所得款项及被扣押的现金10000元按比例返还各被害人。然而,面对59416765元的巨额债务,这点钱对于受害者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东南早报 记者黄墩良)

来源:福建东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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