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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亿元遗产争夺案内幕

   

 

□问案4

  季羡林生前

  是否明确不再捐赠

  据季承说,北大退给他的,是2001年7月6日,季羡林先生与北京大学签署了《关于季羡林先生向北大捐赠个人所藏图书、手稿、字画等物品的协议书》。他原本以为既然协议都退了,捐赠也就作废了。在父亲去世后,季承多次向北京大学反映,要求归还藏品,但北大方面一直未正面回应,甚至连目录都不肯提供。

  季承还表示,他手中有着父亲的自书遗嘱。在遗嘱的复印件中,记者看到,季羡林先生曾在2008年12月5日写下,“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里的一切书籍文物只是保管而已。我从来没有说过全部捐赠”,在2008年12月6日又写下,“全权委托我的儿子季承全权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物、务”。2008年12月18日写下,“一、我已经捐赠北大120万元,今后不再进行捐赠。二、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里的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有说过全部捐赠”。

 

□问案5

  一纸诉状

  季承因何告北大

  据季承说,在父亲去世的三年里,他曾经跟北大沟通了20多次,包括当面沟通和书面写信沟通,但是北大都没有回应。

  因此,季承最终选择走向法院起诉。他于2012年8月3日,向市一中院递交了起诉状,起诉状中称,2001年7月6日,季羡林与北京大学签订捐赠协议,约定将14类藏书、手稿、古今字画等珍贵文物分批捐赠,并约定指定专人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清单一式两份,赠与人与受赠人签字后生效,但双方至今未办理交接。季承说,季羡林在世时已全权委托自己处理有关季羡林的一切事务,季羡林曾表示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的一切书籍文物只是存放而已。但因领导换届等原因,北京大学至今未予原物退还。

  季承告诉记者,他起诉并非是为了要为自己牟利,而是为了完成父亲的意愿和遗愿,让父亲的藏品能够发挥出真正的价值。

 

律师回应

  北大没提过给季承补偿

  据了解,此案已于日前进行了庭前调解。北大一方出具了一份《关于处理季羡林先生捐赠北大物品的五条原则》,原则中称,2012年9月4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第一,坚持季羡林先生于2001年7月6日签名捐赠的协议合法有效的原则;第二,坚持尊重季羡林先生生前遗愿,维护季羡林先生声誉的原则;第三,坚持维护国有财产不流失的原则;第四,坚持依法依理、合法合理的原则;第五,坚持处理过程和结果经得起历史推敲的原则。

  此外,据说季承的律师卞宜民讲,在整个庭前调解过程中,北大一方一直要求季承先生拿出调解意见,并称可以以金钱的方式补偿。但季承提出的先提供文物目录、查验实物状况、首先归还写明暂时保管的38类72件文物、其次再协商归还其余文物等的意见,北大却一直不做表态。季承先生的意见是要拿回父亲寄存在北京大学的藏品,并通过设立季羡林奖金等方式,让这些藏品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作用,对所谓金钱补偿感到不切实际,难于实行。

  对于季承方面的说法,北大的代理律师张东明确表示,北大并没有金钱补偿的说法,至于具体的情况他不便于透露。

  据介绍,目前季承已委托律师向法院提出停止调解尽快进入庭审程序的要求。

  (记者孙思娅)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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